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9.01.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西安ROR体育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840 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西安ROR体育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 ,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 ,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
西安ROR体育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